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判字基本信息
基本信息 拼音:pàn
注音:ㄆㄢˋ  部首:刂部
简/繁体笔划 笔划:7  部外笔划:5  繁体部首:刀 
常用输入法 五笔86版:UDJH  五笔98版:UGJH  笔划:4311322 
字库编码 CJK 统一汉字 Unicode十六进制:U+5224 十进制:21028
汉字结构 左右结构
造 字 法 形声;从刂、半声
基本解释
判字基本信息
书写笔顺 捺撇横横撇竖竖
输入法 五笔86版:UDJH  五笔98版:UGJH  仓颉:FQLN  郑码:UBKD  四角码:92500  笔划:4311322 
Unicode CJK 统一汉字 Unicode十六进制:U+5224 十进制:21028
所在字表 《现代汉语常用字表》、《常用國字標準字體表》、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
判字汉语字典

[①][pàn]

[《廣韻》普半切,去换,滂。]

“拌2”的被通假字。

(1)剖开。

(2)分裂;分开。

(3)区别。

(4)谓对狱讼的审理和判决。

(5)指审理狱讼的判决书。

(6)决定;断定。

(7)裁定;评判。

(8)署理。

(9)唐宋官制,以大兼小,即以高官兼较低职位的官也称判。

(10)为古官名。如州判;通判。

(11)半,一分为两。

(12)指婚配。

(13)通“拼”。舍弃。

(14)通“拼”。甘愿。

基本字义

pàn   ㄆㄢˋ

 1. 区别,分辨,断定:~明。~辨。~据。~读(利用已知的视觉信息符号来判断新获得的视觉信息的含义)。~断。

 2. 分开,截然不同:~然。~若两人。~若鸿沟。

 3. 评定:裁~。谈~。~卷子。

 4.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:~词。~决。~案。

 5. 古代官名:通~。~官(中国唐、宋两代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,传说中借指阎王手下管生死簿的官)。

汉英互译

decide distinguish judge obviously sentence

方言集汇

◎ 粤语:pun3

◎ 客家话:[宝安腔] pan3 [沙头角腔] pan5 [陆丰腔] pan3 [客英字典] pan5 [台湾四县腔] pan5 [梅县腔] pan5 [海陆丰腔] pan6 [客语拼音字汇] pan4 [东莞腔] pan3

English
judge; discriminate; conclud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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