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写笔顺 | 捺捺折撇横竖横撇折 |
输入法 | 五笔86版:PTFQ 五笔98版:PTFQ 仓颉:JHGU 郑码:WDMR 四角码:30212 笔划:445312135 |
Unicode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BAA 十进制:23466 |
所在字表 | 《现代汉语常用字表》、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 |
基本信息 |
繁体:憲
拼音:xiàn 注音:ㄒㄧㄢˋ 部首:宀部 |
简/繁体笔划 | 笔划:9 部外笔划:6 |
常用输入法 | 五笔86版:PTFQ 五笔98版:PTFQ 笔划:445312135 |
字库编码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BAA 十进制:23466 |
汉字结构 | 上下结构 |
造 字 法 | 原为形声;从心、从四、害省声 |
书写笔顺 | 捺捺折撇横竖横撇折 |
输入法 | 五笔86版:PTFQ 五笔98版:PTFQ 仓颉:JHGU 郑码:WDMR 四角码:30212 笔划:445312135 |
Unicode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BAA 十进制:23466 |
所在字表 | 《现代汉语常用字表》、《现代汉语通用字表》 |
[①][xiàn]
[《廣韻》許建切,去願,曉。]
“宪1”的繁体字。
(1)法令;法度。
(2)典范,榜样。
(3)历法。
(4)指推步,推算历数。
(5)宪法的省称。
(6)公布;揭示。
(7)效法。
(8)思虑。
(9)方法。
(10)弹劾。
(11)指司刑狱的中央、地方机构或官员。如唐代称刑部为宪部,宋代的提点刑狱司及提刑别称宪。
(12)旧指朝廷委驻各行省的高级官吏。如清代称巡抚、藩司、臬司为三大宪。引申为对上司的尊称。
(13)喜乐貌。参见“憲憲”。
(14)通“軒”。高起,抬起。
(15)姓。汉有宪义渠。见《急就篇》卷二。
[②][xiǎn]
[《集韻》呼典切,上銑,曉。]
通“顯1”。
(1)明显。参见“憲2憲”。
(2)犹皇。旧时对先人的美称。参见“憲2考”。
● 宪
憲
1. 法令:~章。~令。~兵。
2. 指“宪法”:违~。立~。制~。
◎ 宪
constitution statute
◎ 粤语:hin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