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写笔顺 | 撇捺横横竖横竖横 |
输入法 | 五笔86版:WFHF 五笔98版:WFHF 仓颉:OMMM 郑码:ODBI 四角码:80101 笔划:34112121 |
Unicode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4F71 十进制:20337 |
所在字表 |
基本信息 |
拼音:fǎ 注音:ㄈㄚˇ 部首:亻部 |
简/繁体笔划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6 繁体部首:人 |
常用输入法 | 五笔86版:WFHF 五笔98版:WFHF 笔划:34112121 |
字库编码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4F71 十进制:20337 |
汉字结构 | |
造 字 法 |
书写笔顺 | 撇捺横横竖横竖横 |
输入法 | 五笔86版:WFHF 五笔98版:WFHF 仓颉:OMMM 郑码:ODBI 四角码:80101 笔划:34112121 |
Unicode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4F71 十进制:20337 |
所在字表 |
[①][fǎ]
[《廣韻》方乏切,入乏,非。]
“佱1”的今字。亦作“灋1”。
(1)刑法。亦泛指法律。
(2)指守法。
(3)谓依法惩处。
(4)规章;制度。
(5)指合乎规章制度,合法度。
(6)标准;模式。
(7)常规,常理。
(8)仿效,效法。
(9)方法;作法。
(10)古代对天子御用设备的专称。参见“法駕”。
(11)法术。
(12)相术家指人的面相、手相、骨相等。
(13)我国战国时期学派名。
(14)指历法。
(15)指法酒。
(16)通“廢”。废弃。
(17)通“廢”。大,矜大。参见“法行”。
(18)古代数学术语。指乘数或除数,与“實數”(被乘数或被除数)相对。
(19)助词。用于陈述句、疑问句和感叹句。
(20)佛教语。梵语dharma的意译。指事物及其现象。亦特指佛法。
(21)姓。汉有法雄。见《後汉书》本传。
● 佱
◎ 古同“法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