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七】【旦部】旦
明也。从日見一上。一,地也。凡旦之屬皆从旦。得案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朙也。明當作朝。下文云。朝者,旦也。二字互訓。大雅板毛傳曰。旦,明也。此旦引伸之義。非其本義。衞風。信誓旦旦。傳曰。信誓旦旦然。謂明明然也。从日見一上。一,地也。易曰。明出地上?。得案切。十四部。凡旦之屬皆从旦。
| 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dàn 注音:ㄉㄢˋ 部首:日部 |
| 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5 部外笔划:1 |
| 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JGF 五笔98版:JGF 笔划:25111 |
| 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5E6 十进制:26086 |
| 【汉字结构】 | 上下结构 |
| 【造 字 法】 | 象形 |

【卷七】【旦部】旦
明也。从日見一上。一,地也。凡旦之屬皆从旦。得案切
朙也。明當作朝。下文云。朝者,旦也。二字互訓。大雅板毛傳曰。旦,明也。此旦引伸之義。非其本義。衞風。信誓旦旦。傳曰。信誓旦旦然。謂明明然也。从日見一上。一,地也。易曰。明出地上?。得案切。十四部。凡旦之屬皆从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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