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澒
丹沙所化,爲水銀也。从水項聲。呼孔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丹沙所化爲水銀也。本艸經曰。鎔化還復爲丹。然則本丹之所化明矣。後代燒煅麄次朱砂爲之。淮南書高注曰。白澒,水銀也。廣雅曰。水銀謂之澒。字一作汞。說者分別之云。汞,水銀滓。从水。項聲。呼孔切。九部。
		
	| 【基本信息】 | 
		
		
		拼音:hòng,gǒng 注音:ㄏㄨㄥˋ ㄍㄨㄥˇ 部首:氵部  | 
	  
| 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5 部外笔划:12 繁体部首:水 | 
| 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IADM 五笔98版:IADM 笔划:441121132511134 | 
| 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F92 十进制:28562 | 
| 【汉字结构】 | |
| 【造 字 法】 | 
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澒
丹沙所化,爲水銀也。从水項聲。呼孔切
丹沙所化爲水銀也。本艸經曰。鎔化還復爲丹。然則本丹之所化明矣。後代燒煅麄次朱砂爲之。淮南書高注曰。白澒,水銀也。廣雅曰。水銀謂之澒。字一作汞。說者分別之云。汞,水銀滓。从水。項聲。呼孔切。九部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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