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十四】【斗部】斛
十斗也。从斗角聲。胡谷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十斗也。律曆志曰。量者,躍於龠。合於合。登於升。聚於斗。角於斛。考工記。豆實三而成觳。受斗二升。鬲部亦曰。斗二升曰觳。然則謂觳卽斛者,謬也。从斗。角聲。胡谷切。三部。
| 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hú 注音:ㄏㄨˊ 部首:斗部 |
| 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1 部外笔划:7 |
| 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QEUF 五笔98版:QEUF 笔划:35351124412 |
| 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59B 十进制:26011 |
| 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| 【造 字 法】 | 会意 |

【卷十四】【斗部】斛
十斗也。从斗角聲。胡谷切
十斗也。律曆志曰。量者,躍於龠。合於合。登於升。聚於斗。角於斛。考工記。豆實三而成觳。受斗二升。鬲部亦曰。斗二升曰觳。然則謂觳卽斛者,謬也。从斗。角聲。胡谷切。三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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