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十】【火部】
鑠治金也。从火柬聲。郎電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鑠治金也。治毛本作冶。誤。今依宋本。鑠治者,鑠而治之。愈消則愈精。高注戰國策曰。練,濯治絲也。正與此文法同。金部曰。鍊,治金也。此加鑠者,正爲字从火。从火。柬聲。郞電切。十四部。
		
	| 【基本信息】 | 
		
		繁体:煉 
		拼音:liàn 注音:ㄌㄧㄢˋ 部首:火部  | 
	  
| 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9 部外笔划:5 | 
| 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OANW 五笔98版:OANW 笔划:433415534 | 
| 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0BC 十进制:28860 | 
| 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 
| 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火、柬声 | 

【卷十】【火部】
鑠治金也。从火柬聲。郎電切
鑠治金也。治毛本作冶。誤。今依宋本。鑠治者,鑠而治之。愈消則愈精。高注戰國策曰。練,濯治絲也。正與此文法同。金部曰。鍊,治金也。此加鑠者,正爲字从火。从火。柬聲。郞電切。十四部。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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