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四】【刀部】剡
銳利也。从刀炎聲。以冉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銳利也。釋詁曰。剡,利也。毛詩假借覃爲之。大田曰。以我覃耜。毛曰。覃,利也。釋詁文也。按此二篆古本當作利剡也,剡利也。二字互訓。从刀。炎聲。以冄切。八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yǎn,shàn 注音:ㄧㄢˇ ㄕㄢˋ 部首:刂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0 部外笔划:8 繁体部首:刀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OOJH 五笔98版:OOJH 笔划:433443342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261 十进制:21089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炎、刂声 |
【卷四】【刀部】剡
銳利也。从刀炎聲。以冉切
銳利也。釋詁曰。剡,利也。毛詩假借覃爲之。大田曰。以我覃耜。毛曰。覃,利也。釋詁文也。按此二篆古本當作利剡也,剡利也。二字互訓。从刀。炎聲。以冄切。八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