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十四】【勺部】与
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此与與同。余呂切 文二
(與)黨與也。从舁从与。??,古文與。余呂切〖注〗??、??,亦古文與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賜予也。賜,予也。予,推予歬人也。一勺爲与。下从勺。一者,推而予之。余吕切。五部。此與予同意。大徐作此与與同。小徐作此卽與同。惟小徐袪妄內作與予皆同。近是。今正。以一推勺,猶以亅推予也。故曰同意。與,攩與也。从舁。義取共舉。不同与也。今俗以與代与。與行而与廢矣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繁体:與
拼音:yǔ,yù,yú 注音:ㄩˇ ㄩˋ ㄩˋ 部首:一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3 部外笔划:2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GNGD 五笔98版:GNGD 笔划:151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4E0E 十进制:19982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单一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会意 |
【卷十四】【勺部】与
賜予也。一勺爲与。此与與同。余呂切 文二
(與)黨與也。从舁从与。??,古文與。余呂切〖注〗??、??,亦古文與。
賜予也。賜,予也。予,推予歬人也。一勺爲与。下从勺。一者,推而予之。余吕切。五部。此與予同意。大徐作此与與同。小徐作此卽與同。惟小徐袪妄內作與予皆同。近是。今正。以一推勺,猶以亅推予也。故曰同意。與,攩與也。从舁。義取共舉。不同与也。今俗以與代与。與行而与廢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