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二】【??部】直
正見也。从??从十从目。??,古文直。除力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??,隱也。今十目所見是直也。”〖注〗?,古文直。 文二 重一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正見也。左傳曰。正直爲正。正曲爲直。其引申之義也。見之審則必能矯其枉。故曰正曲爲直。从十目??。謂以十目視??。??者無所逃也。三字會意。除力切。一部。今隷作直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zhí 注音:ㄓˊ 部首:目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3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FHF 五笔98版:FHF 笔划:12251111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6F4 十进制:30452 |
【汉字结构】 | 上下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会意;从十、从目 |
【卷十二】【??部】直
正見也。从??从十从目。??,古文直。除力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??,隱也。今十目所見是直也。”〖注〗?,古文直。 文二 重一
正見也。左傳曰。正直爲正。正曲爲直。其引申之義也。見之審則必能矯其枉。故曰正曲爲直。从十目??。謂以十目視??。??者無所逃也。三字會意。除力切。一部。今隷作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