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𧩻
康熙字典部首:言
康熙字典笔划:16 部外笔划:9
康熙字典解释:
《類篇》同諏。《揚子·太??經》事次二:事在樞,有咨不??,喪其哲符。《註》??,奏也。 又人名。希??、與??,見《宋史·宗室表》。
漢典
考證:〔《揚子·太??經》次二:事在樞,有咨不??,喪其哲符。〕 謹按此事首之次二也,事字不可省,今照原文次二上增事字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 注音: 部首:言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6 部外笔划:9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YDWD 笔划:41112511113411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扩充-B Unicode十六进制:U+27A7B 十进制:162427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《類篇》同諏。《揚子·太??經》事次二:事在樞,有咨不??,喪其哲符。《註》??,奏也。 又人名。希??、與??,見《宋史·宗室表》。
漢典
考證:〔《揚子·太??經》次二:事在樞,有咨不??,喪其哲符。〕 謹按此事首之次二也,事字不可省,今照原文次二上增事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