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二】【女部】婢
女之卑者也。从女从卑,卑亦聲。便俾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女之卑者也。內則。父母有婢子。鄭曰。所通賤人之子。是婢爲賤人也。有曲禮自世婦以下,自偁曰婢子。左傳秦穆姬言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。是貴者以婢子自謙。婢亦稱婢子,與內則婢子不同也。鄭注曲禮曰。婢之言卑也。从女卑。會意。卑亦聲。據韵會,小徐無此三字。便俾切。十六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bì 注音:ㄅㄧˋ 部首:女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1 部外笔划:8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VRTF 五笔98版:VRTF 笔划:5313251131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A62 十进制:23138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女、卑声 |
【卷十二】【女部】婢
女之卑者也。从女从卑,卑亦聲。便俾切
女之卑者也。內則。父母有婢子。鄭曰。所通賤人之子。是婢爲賤人也。有曲禮自世婦以下,自偁曰婢子。左傳秦穆姬言晉君朝以入,則婢子夕以死。是貴者以婢子自謙。婢亦稱婢子,與內則婢子不同也。鄭注曲禮曰。婢之言卑也。从女卑。會意。卑亦聲。據韵會,小徐無此三字。便俾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