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必
康熙字典部首:心
康熙字典笔划:5 部外笔划:1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唐韻》??吉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璧吉切,??音畢。《說文》分極也。从八戈。戈亦聲。《趙宧光箋》弋猶表識也,分極猶畺界也,故从八弋。 又定辭也。《詩·齊風》取妻如之何,必告父母。 又專也。《揚子·太??經》赤石不奪,節士之必。《註》石不可奪堅,丹不可奪赤,猶節士之必專也。 又期必也。《論語》子絕四,毋意,毋必。 又審也。《後漢·劉陶傳》所與交友,必也同志。 又果也。《後漢·宣帝紀贊》孝宣之治,信賞必罰。 又必育,人名。燧人氏之佐也。《羣輔錄》必育受稅俗。《註》受賦稅及徭役,所宜施爲也。 又《字彙補》赤犮必力。山名。河水所出也。見僧宗泐記。 又《古今字考》幷列切,音縪。組也。《周禮·冬官考工記》玉人之事,天子圭中必。《註》謂以組約其中央,以備失墜。◎按周禮考工釋文,必卽組也,讀如縪者,俗讀之也。弓檠之?从韋,正譌欲舉以駁《說文》,迂矣,當以《說文》爲正。又按必字不从心,《字彙》幷入心部。《正字通》因之,取其形似,便於檢閱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