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笓

康熙字典部首:竹
康熙字典笔划:10 部外笔划:4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廣韻》部迷切《集韻》騈迷切,??音鼙。取鰕竹器。《博雅》篝、筌謂之笓,可以約物。 又《集韻》頻脂切,音琵。義同。 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??毗至切,音鼻。櫛屬,與枇同。 又《集韻》薄必切,音邲。次也。 《集韻》或作篦。亦作箄。
| 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pí,bì 注音:ㄆㄧˊ ㄅㄧˋ 部首:竹部 |
| 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0 部外笔划:4 |
| 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TXXB 五笔98版:TXXB 笔划:3143141535 |
| 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B13 十进制:31507 |
| 【汉字结构】 | |
| 【造 字 法】 |

《廣韻》部迷切《集韻》騈迷切,??音鼙。取鰕竹器。《博雅》篝、筌謂之笓,可以約物。 又《集韻》頻脂切,音琵。義同。 又《集韻》《韻會》??毗至切,音鼻。櫛屬,與枇同。 又《集韻》薄必切,音邲。次也。 《集韻》或作篦。亦作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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