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五】【竹部】箅
蔽也,所以蔽甑底。从竹??聲。必至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蔽也。此戸護也,門聞也之例。所?蔽甑底。甑者,蒸飯之器。底有七穿。必以竹席蔽之米乃不漏。雷公炮炙論云。常用之甑中箅能淡鹽味。煑昆布用弊箅。哀江南賦曰。敝箅不能救鹽池之鹹。从竹。畀聲。必至切。十五部。按廣韵博計切。
| 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bì 注音:ㄅㄧˋ 部首:竹部 |
| 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4 部外笔划:8 |
| 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TLGJ 五笔98版:TLGJ 笔划:31431425121132 |
| 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B85 十进制:31621 |
| 【汉字结构】 | 上中下结构 |
| 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竹、畀声 |

【卷五】【竹部】箅
蔽也,所以蔽甑底。从竹??聲。必至切
蔽也。此戸護也,門聞也之例。所?蔽甑底。甑者,蒸飯之器。底有七穿。必以竹席蔽之米乃不漏。雷公炮炙論云。常用之甑中箅能淡鹽味。煑昆布用弊箅。哀江南賦曰。敝箅不能救鹽池之鹹。从竹。畀聲。必至切。十五部。按廣韵博計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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