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六】【木部】柴
小木散材。从木此聲。士佳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師行野次,豎散木爲區落,名曰柴籬。後人語譌,轉入去聲。又別作寨字,非是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小木散材。月令。乃命四監。收秩薪柴。以供郊廟及百祀之薪燎。注云。大者可析謂之薪。小者合束謂之柴。薪施炊爨。柴以給燎。按尞,柴祭天也。燔柴曰柴。毛詩車攻假柴爲積字。從木。此聲。士佳切。十六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chái 注音:ㄔㄞˊ 部首:木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0 部外笔划:6 繁体部首:木 笔划:9 部外笔划:5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HXSU 五笔98版:HXSU 笔划:21213512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7F4 十进制:26612 |
【汉字结构】 | 上下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木、此声 |
【卷六】【木部】柴
小木散材。从木此聲。士佳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師行野次,豎散木爲區落,名曰柴籬。後人語譌,轉入去聲。又別作寨字,非是。
小木散材。月令。乃命四監。收秩薪柴。以供郊廟及百祀之薪燎。注云。大者可析謂之薪。小者合束謂之柴。薪施炊爨。柴以給燎。按尞,柴祭天也。燔柴曰柴。毛詩車攻假柴爲積字。從木。此聲。士佳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