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尺字基本信息
【基本信息】 拼音:chǐ,chě
注音:ㄔˇ ㄔㄜˇ  部首:尸部
【简/繁体笔划】 笔划:4  部外笔划:1 
【常用输入法】 五笔86版:NYI  五笔98版:NYI  笔划:5134 
【字库编码】 CJK 统一汉字 Unicode十六进制:U+5C3A 十进制:23610
【汉字结构】 单一结构
【造 字 法】 会意
尺字康熙字典查询
康熙字典条目:尺
尺字康熙字典
康熙字典部首:尸
康熙字典笔划:4 部外笔划:1
康熙字典解释:
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??昌石切,音赤。《說文》十寸也。人手郤十分動衇爲寸口,十寸爲尺,規矩事也。从尸从乙。乙所識也。周制:寸尺咫尋常仞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《家語》布指知尺,舒肱知尋。《前漢·律歷志》度量衡皆起於黃鐘之律,一黍爲分,十分爲寸,十寸爲尺。《蔡邕·獨斷》夏十寸爲尺,殷九寸爲尺,周八寸爲尺。《周禮·司市》疏置丈尺於絹布之肆。 又大尺曰施。《管子·地員篇》其施五尺。《註》施音遺,大尺之名。 又《小爾雅》五尺謂之墨。《周語》不過墨丈尋常之閒。《註》五尺爲墨,倍墨爲丈。今木工各用五尺以成宮室,其名爲墨,則墨者工師之五尺也。 又《唐輦下歲時記》二月朔日爲中和節,賜大臣戚里尺,謂之裁度民閒。 又法三尺,謂以三尺竹??書寫法律,故俗謂舞文爲弁髦三尺。今以三尺爲??具,非也。 又叶昌約切,音綽。《詩·魯頌》是尋是尺。叶下作若。 《韻會》通作赤。

漢典

考證:〔《說文》周制,寸,尺,咫,尋,常,諸度量皆以人體爲法。〕 謹照原文常字下增仞字。〔《周禮·地官》置丈尺於絹布之市。〕 謹照原文地官改爲司市疏,市改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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