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喫

康熙字典部首:口
康熙字典笔划:12 部外笔划:9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苦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喆歷切,??音燩。《說文》食也。《玉篇》啖,喫也。《杜甫·絕句》梅熟許同朱老喫。 又《正韻》飲也。《杜甫·送李校書詩》對酒不能喫。 《廣韻》同??。《集韻》或作??噭。《正韻》亦作毄。 又《集韻》口賣切,音??。喫詬,力諍。 又口戒切,音烗。義同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chī 注音:ㄔ 部首:口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2 部外笔划:9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KDHD 五笔98版:KDHD 笔划:2511112531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5AB 十进制:21931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《唐韻》《正韻》苦擊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喆歷切,??音燩。《說文》食也。《玉篇》啖,喫也。《杜甫·絕句》梅熟許同朱老喫。 又《正韻》飲也。《杜甫·送李校書詩》對酒不能喫。 《廣韻》同??。《集韻》或作??噭。《正韻》亦作毄。 又《集韻》口賣切,音??。喫詬,力諍。 又口戒切,音烗。義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