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五】【竹部】簜
大竹也。从竹湯聲。《夏書》曰:“瑤琨筱簜。”簜可爲幹,筱可爲矢。徒朗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大竹也。大射儀。簜在建??之閒。注。簜,竹也。笙簫之屬。按簜者竹名。以竹成器亦曰簜。笙簫皆用小竹而云簜者,大之也。从竹。湯聲。徒朗切。十部。夏書曰。瑤琨筱簜。禹貢文。簜可爲榦。榦,弓榦也。弓人曰。凡取榦之道七。竹爲下。筱可爲矢。筱簜之用不止於此。而此爲冣宜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dàng 注音:ㄉㄤˋ 部首:竹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8 部外笔划:12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TIJR 五笔98版:TIJR 笔划:314314441251113533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C1C 十进制:31772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五】【竹部】簜
大竹也。从竹湯聲。《夏書》曰:“瑤琨筱簜。”簜可爲幹,筱可爲矢。徒朗切
大竹也。大射儀。簜在建??之閒。注。簜,竹也。笙簫之屬。按簜者竹名。以竹成器亦曰簜。笙簫皆用小竹而云簜者,大之也。从竹。湯聲。徒朗切。十部。夏書曰。瑤琨筱簜。禹貢文。簜可爲榦。榦,弓榦也。弓人曰。凡取榦之道七。竹爲下。筱可爲矢。筱簜之用不止於此。而此爲冣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