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三】【二部】二
地之數也。从偶一。凡二之屬皆从二。弍,古文。而至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地之數也。易曰。天一地二。惟初大始。道立於一。有一而後有二。元气初分。輕淸昜爲天。重濁侌爲地。从耦一。耦各本作偶。誤。今正。偶者,桐人也。凡云偶爾用之。耦者,二人竝耕之偁。故凡奇耦字用之。古書或不拘。許必從其朔也。大徐本無一字。非。耦一者,?其一也。?畫當均長。今人上短下長便是古文上字。三篆亦三畫均長。而至切。十五部。凡二之屬皆从二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èr 注音:ㄦˋ 部首:二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2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FGG 五笔98版:FGG 笔划:11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4E8C 十进制:20108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单一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指事 |
【卷十三】【二部】二
地之數也。从偶一。凡二之屬皆从二。弍,古文。而至切
地之數也。易曰。天一地二。惟初大始。道立於一。有一而後有二。元气初分。輕淸昜爲天。重濁侌爲地。从耦一。耦各本作偶。誤。今正。偶者,桐人也。凡云偶爾用之。耦者,二人竝耕之偁。故凡奇耦字用之。古書或不拘。許必從其朔也。大徐本無一字。非。耦一者,?其一也。?畫當均長。今人上短下長便是古文上字。三篆亦三畫均長。而至切。十五部。凡二之屬皆从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