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法
康熙字典部首:水
康熙字典笔划:9 部外笔划:5
康熙字典解释:
〔古文〕佱灋??《唐韻》方乏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弗乏切,??翻入聲。《爾雅·釋詁》法,常也。《釋名》法,偪也。偪而使有所限也。《禮·月令》乃命太史守典奉法。《註》法,八法也。 又制度也。《禮·曲禮》謹修其法而審行之。 又禮法也。《孝經·卿大夫章》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。 又??法也。《書·呂??》惟作五虐之??曰法。 又象也。《文心雕龍·書記篇》申憲述兵,則有律令法制。法者,象也。兵謀無方,而奇正有象,故曰法。 又效法也。《易·繫辭》崇效天,??法地。 又執法,星名。《史記·天官書註》端門次東第一星爲左執法,廷尉之象。端門西第一星爲右執法,御史大夫之象。 又姓。《後漢·法雄傳》齊襄王法章之後。 又《韻補》叶敷弗切,音拂。《揚子·太??經》陽氣高縣厥法,物仰其墨,莫不被則。 又叶芳未切,音廢。《歐陽修銘》奕奕明堂,萬邦從祀,豈無臣工,爲予執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