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十二】【瓦部】瓬
周家搏埴之工也。从瓦方聲,讀若?破之?。分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?音瓦,非聲,未詳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周家搏埴之工也。搏作摶者誤。今正。考工記曰。搏埴之工陶瓬。鄭曰。搏之言拍也。埴,黏土也。按手部搏,索持也。拍,拊也。是搏之本義不訓拍。故鄭以之言通之。从瓦。方聲。分兩切。十部。讀若?破之?。?不成字。轉寫譌舛。考工記注。大鄭讀爲甫始之甫。後鄭讀如放於此乎之放。許云方聲,則讀同後鄭放於此乎。今公羊放作昉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fǎng 注音:ㄈㄤˇ 部首:瓦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4 繁体部首:瓦 笔划:9 部外笔划:4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YGNN 五笔98版:YGNY 笔划:4153155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4EC 十进制:29932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二】【瓦部】瓬
周家搏埴之工也。从瓦方聲,讀若?破之?。分兩切〖注〗臣鉉等曰:?音瓦,非聲,未詳。
周家搏埴之工也。搏作摶者誤。今正。考工記曰。搏埴之工陶瓬。鄭曰。搏之言拍也。埴,黏土也。按手部搏,索持也。拍,拊也。是搏之本義不訓拍。故鄭以之言通之。从瓦。方聲。分兩切。十部。讀若?破之?。?不成字。轉寫譌舛。考工記注。大鄭讀爲甫始之甫。後鄭讀如放於此乎之放。許云方聲,則讀同後鄭放於此乎。今公羊放作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