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核
康熙字典部首:木
康熙字典笔划:10 部外笔划:6
康熙字典解释:
〔古文〕??《唐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??下革切,音覈。果中核也。《爾雅·釋木》桃李醜核。《禮·曲禮》賜果于君前,其有核者懷其核。又《玉藻》食棗、桃、李,弗致于核。 又籩實曰核,豆實曰殽。《詩·小雅》殽核維旅。傳核,加籩也。箋桃梅之屬。 又通覈。《周禮·地官·大司徒》三曰丘陵,其植物宜覈物。《註》覈,李梅之屬。 又剋核。《莊子·人閒世》剋核太甚,則必有不肖之心應之。 又綜核。《前漢·宣帝紀》綜核名實。 又肴覈,與殽核同。《班固·典引》斟酌道德之淵源,肴覈仁義之林藪。 又《正韻》胡德切,音劾。義同。 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??胡骨切,?入聲。果核也。 又《說文》古哀切《集韻》柯開切,??音陔。《說文》蠻夷以木皮爲篋,狀如籢尊。 又《集韻》《正韻》??居諧切,音皆。義同。 又根核也。 又口漑切,音慨。檐也。 又戸代切,音?。義同。
漢典
考證:〔《詩·小雅》殽核維旅,《申傳》非穀實而食之曰殽核。〕 謹按鄭箋非穀而食之曰殽,無核字。今改傳核,加籩也。箋桃梅之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