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浩
澆也。从水告聲。《虞書》曰:“洪水浩浩。”胡老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澆也。按澆當作沆,字之誤也。澆者,??也。??非浩義。沄浩沆同義,而又雙聲,故三篆相聯。从水告聲。胡老切。古音在三部。《虞書》曰:虞當作唐。洪水浩浩。堯典洪水與浩浩不相屬爲句,檃栝舉之耳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hào 注音:ㄏㄠˋ 部首:氵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0 部外笔划:7 繁体部首:水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ITFK 五笔98版:ITFK 笔划:4413121251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D69 十进制:28009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氵、告声 |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浩
澆也。从水告聲。《虞書》曰:“洪水浩浩。”胡老切
澆也。按澆當作沆,字之誤也。澆者,??也。??非浩義。沄浩沆同義,而又雙聲,故三篆相聯。从水告聲。胡老切。古音在三部。《虞書》曰:虞當作唐。洪水浩浩。堯典洪水與浩浩不相屬爲句,檃栝舉之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