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澒
丹沙所化,爲水銀也。从水項聲。呼孔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丹沙所化爲水銀也。本艸經曰。鎔化還復爲丹。然則本丹之所化明矣。後代燒煅麄次朱砂爲之。淮南書高注曰。白澒,水銀也。廣雅曰。水銀謂之澒。字一作汞。說者分別之云。汞,水銀滓。从水。項聲。呼孔切。九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hòng,gǒng 注音:ㄏㄨㄥˋ ㄍㄨㄥˇ 部首:氵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5 部外笔划:12 繁体部首:水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IADM 五笔98版:IADM 笔划:4411211325111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F92 十进制:28562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澒
丹沙所化,爲水銀也。从水項聲。呼孔切
丹沙所化爲水銀也。本艸經曰。鎔化還復爲丹。然則本丹之所化明矣。後代燒煅麄次朱砂爲之。淮南書高注曰。白澒,水銀也。廣雅曰。水銀謂之澒。字一作汞。說者分別之云。汞,水銀滓。从水。項聲。呼孔切。九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