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抲
抲撝也。从手可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盡執,抲。”虎何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抲,此複舉字之未刪者。撝也。从手。可聲。虎何切。十七部。周書曰。盡執抲。小徐本抲下有獻字。葢誤衍。酒誥文。今尙書抲作拘。字之誤也。此如許所言苛之字止句也,後漢書郡國志菏水譌爲苟水正同。周書當盡執爲逗。下云抲以歸於周。謂指撝以歸於周也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hē,hè,qiā 注音:ㄏㄜ ㄏㄜˋ ㄑㄧㄚ 部首:扌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5 繁体部首:手 笔划:14 部外笔划:5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RSKG 五笔98版:RSKG 笔划:1211251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2B2 十进制:25266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抲
抲撝也。从手可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盡執,抲。”虎何切
抲,此複舉字之未刪者。撝也。从手。可聲。虎何切。十七部。周書曰。盡執抲。小徐本抲下有獻字。葢誤衍。酒誥文。今尙書抲作拘。字之誤也。此如許所言苛之字止句也,後漢書郡國志菏水譌爲苟水正同。周書當盡執爲逗。下云抲以歸於周。謂指撝以歸於周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