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六】【邑部】??
晉之溫地。从邑侯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爭??田。”胡遘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晉之溫地。左傳成十一年。晉郤至與周爭鄇田。郤至曰。溫,吾故也。杜曰。鄇,溫別邑。今河內懷縣西南有??人亭。按鄇田今在河南懷慶府武陟縣。劉歆遂初賦。越矦田而長驅兮。釋叔向之飛患。巳下皆述叔向事。則矦田正謂郉矦。雍子所爭者也。章樵以鄇田說之。疑非。从邑。矦聲。胡遘切。四部。春秋傳曰。爭鄇田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hòu 注音:ㄏㄡˋ 部首:阝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1 部外笔划:9 繁体部首:邑 笔划:12 部外笔划:9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QDTB 笔划:3513311345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扩充-B Unicode十六进制:U+2872B 十进制:165675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六】【邑部】??
晉之溫地。从邑侯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爭??田。”胡遘切
晉之溫地。左傳成十一年。晉郤至與周爭鄇田。郤至曰。溫,吾故也。杜曰。鄇,溫別邑。今河內懷縣西南有??人亭。按鄇田今在河南懷慶府武陟縣。劉歆遂初賦。越矦田而長驅兮。釋叔向之飛患。巳下皆述叔向事。則矦田正謂郉矦。雍子所爭者也。章樵以鄇田說之。疑非。从邑。矦聲。胡遘切。四部。春秋傳曰。爭鄇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