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四】【??部】?
鄭地,阪。从??爲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將會鄭伯于?。”許爲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鄭地阪。从??。爲聲。許爲切。釋文于詭切。古音在十七部。春秋傳曰。將會鄭伯於?。於當作于。?今經傳皆作鄬。襄七年十有二月。公會晉侯,宋公,陳侯,衞侯,曹伯,莒子,邾子于鄬。三經同。左氏傳曰。及將會于鄬。子駟相。又不禮焉。句本無鄭伯字。許以此敘鄭事,故增此二字。凡引古書不無異同者例此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wéi,huī 注音:ㄨㄟˊ ㄏㄨㄟ 部首:阝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4 部外笔划:12 繁体部首:阜 笔划:15 部外笔划:12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BETO 五笔98版:BETO 笔划:5234433555444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扩充-A Unicode十六进制:U+49E6 十进制:18918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四】【??部】?
鄭地,阪。从??爲聲。《春秋傳》曰:“將會鄭伯于?。”許爲切
鄭地阪。从??。爲聲。許爲切。釋文于詭切。古音在十七部。春秋傳曰。將會鄭伯於?。於當作于。?今經傳皆作鄬。襄七年十有二月。公會晉侯,宋公,陳侯,衞侯,曹伯,莒子,邾子于鄬。三經同。左氏傳曰。及將會于鄬。子駟相。又不禮焉。句本無鄭伯字。許以此敘鄭事,故增此二字。凡引古書不無異同者例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