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五】【竹部】箋
表識書也。从竹戔聲。則前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表識書也。鄭六藝論云。注詩宗毛爲主。毛義若隱略。則更表明。如有不同。卽下己意。按注詩偁箋。自說甚明。博物志云。毛爲北海相。鄭是郡人。故稱箋以爲敬。此泥魏晉時上書偁箋之例。絕非鄭意。从竹。戔聲。則前切。十四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繁体:箋
拼音:jiān 注音:ㄐㄧㄢ 部首:竹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1 部外笔划:5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TGR 五笔98版:TGAU 笔划:314314115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B3A 十进制:31546 |
【汉字结构】 | 上下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竹、戋声 |
【卷五】【竹部】箋
表識書也。从竹戔聲。則前切
表識書也。鄭六藝論云。注詩宗毛爲主。毛義若隱略。則更表明。如有不同。卽下己意。按注詩偁箋。自說甚明。博物志云。毛爲北海相。鄭是郡人。故稱箋以爲敬。此泥魏晉時上書偁箋之例。絕非鄭意。从竹。戔聲。則前切。十四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