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箋
康熙字典部首:竹
康熙字典笔划:14 部外笔划:8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廣韻》《正韻》則前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將先切,??音湔。《說文》表識書也。《篇海》古者紀其事,以竹編次爲之。《廣雅》箋,云也。又書也。 鄭康成衍毛氏詩,傳之未盡者曰箋。《呂忱·字林》鄭以毛學審備,遵暢厥旨,所以表明毛意,記識其事,故特稱爲箋。《博物志》聖人制作曰經,賢者著述曰傳,鄭康成註《毛詩》曰箋。或云毛公嘗爲北海郡守,鄭是此郡人,謙敬不敢言註,但表識其不明者耳。 《玉篇》通作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