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據
杖持也。从手豦聲。居御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杖持也。謂倚杖而持之也。杖者人所據。則凡所據皆曰杖。據或作据。楊雄傳。三摹九据。晉灼曰。据今據字也。按何氏公羊傳注據亦皆作据。是叚借拮据字。从手。豦聲。居御切。五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简体:据
拼音:jù,jū 注音:ㄐㄩˋ ㄐㄩ 部首:扌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6 部外笔划:13 繁体部首:手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RHAE 五笔98版:RHGE 笔划:12121531513533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4DA 十进制:25818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據
杖持也。从手豦聲。居御切
杖持也。謂倚杖而持之也。杖者人所據。則凡所據皆曰杖。據或作据。楊雄傳。三摹九据。晉灼曰。据今據字也。按何氏公羊傳注據亦皆作据。是叚借拮据字。从手。豦聲。居御切。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