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一】【玨部】玨
二玉相合爲一珏。凡珏之屬皆从珏。瑴,珏或从?。古岳切〖注〗??。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二玉相合爲一珏。左傳正義曰。瑴,倉頡篇作珏。云雙玉爲珏。故字从雙玉。按淮南書曰。玄玉百工。注。二玉爲一工。工與珏雙聲。百工卽百珏也。不言从二玉者。義在於形,形見於義也。古岳切。三部。凡珏之屬皆从珏。因有班??字。故珏專列一部。不則綴於玉部末矣。凡說文通例如此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jué 注音:ㄐㄩㄝˊ 部首:王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4 繁体部首:玉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GGG 五笔98版:GGG 笔划:11211121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3A8 十进制:29608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一】【玨部】玨
二玉相合爲一珏。凡珏之屬皆从珏。瑴,珏或从?。古岳切〖注〗??。
二玉相合爲一珏。左傳正義曰。瑴,倉頡篇作珏。云雙玉爲珏。故字从雙玉。按淮南書曰。玄玉百工。注。二玉爲一工。工與珏雙聲。百工卽百珏也。不言从二玉者。義在於形,形見於義也。古岳切。三部。凡珏之屬皆从珏。因有班??字。故珏專列一部。不則綴於玉部末矣。凡說文通例如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