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一】【一部】吏
治人者也。从一从史,史亦聲。力置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吏之治人,心主於一,故从一。” 文五 重一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治人者也。治與吏同在第一部。此亦以同部曡韵爲訓也。从一。从史。此亦?意也。天下曰从一大。此不曰从一史者。吏必以一爲體。以史爲用。一與史二事。故異其詞也。史者,記事者也。史亦聲。凡言亦聲者,?意兼形聲也。凡字有用六書之一者。有兼六書之二者。力置切。一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lì 注音:ㄌㄧˋ 部首:口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6 部外笔划:3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GKQI 五笔98版:GKRI 笔划:1251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40F 十进制:21519 |
【汉字结构】 | 上下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会意;从手、从中 |
【卷一】【一部】吏
治人者也。从一从史,史亦聲。力置切〖注〗徐鍇曰:“吏之治人,心主於一,故从一。” 文五 重一
治人者也。治與吏同在第一部。此亦以同部曡韵爲訓也。从一。从史。此亦?意也。天下曰从一大。此不曰从一史者。吏必以一爲體。以史爲用。一與史二事。故異其詞也。史者,記事者也。史亦聲。凡言亦聲者,?意兼形聲也。凡字有用六書之一者。有兼六書之二者。力置切。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