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
【卷十】【火部】
鑠治金也。从火柬聲。郎電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鑠治金也。治毛本作冶。誤。今依宋本。鑠治者,鑠而治之。愈消則愈精。高注戰國策曰。練,濯治絲也。正與此文法同。金部曰。鍊,治金也。此加鑠者,正爲字从火。从火。柬聲。郞電切。十四部。
| 【基本信息】 |
繁体:煉
拼音:liàn 注音:ㄌㄧㄢˋ 部首:火部 |
| 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9 部外笔划:5 |
| 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OANW 五笔98版:OANW 笔划:433415534 |
| 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0BC 十进制:28860 |
| 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| 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火、柬声 |

【卷十】【火部】
鑠治金也。从火柬聲。郎電切
鑠治金也。治毛本作冶。誤。今依宋本。鑠治者,鑠而治之。愈消則愈精。高注戰國策曰。練,濯治絲也。正與此文法同。金部曰。鍊,治金也。此加鑠者,正爲字从火。从火。柬聲。郞電切。十四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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