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六】【邑部】鄝
地名。从邑翏聲。盧鳥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地名。从邑。翏聲。盧鳥切。三部。左傳文公五年。楚滅蓼。釋文云。字或作鄝。榖梁宣八年經。楚人滅舒鄝。釋文云。本又作蓼。小雅。漸漸之石。詩序注云。舒,舒鳩舒鄝舒庸之屬。釋文云。鄝又作蓼。按坊記陽矦繆矦卽淮南氾論訓之陽矦蓼矦。繆者,字誤耳。前志六安國。後志廬江郡。皆作蓼。許不謂此也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liǎo 注音:ㄌㄧㄠˇ 部首:阝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3 部外笔划:11 繁体部首:邑 笔划:14 部外笔划:11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NWEB 五笔98版:NWEB 笔划:541541343335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911D 十进制:37149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六】【邑部】鄝
地名。从邑翏聲。盧鳥切
地名。从邑。翏聲。盧鳥切。三部。左傳文公五年。楚滅蓼。釋文云。字或作鄝。榖梁宣八年經。楚人滅舒鄝。釋文云。本又作蓼。小雅。漸漸之石。詩序注云。舒,舒鳩舒鄝舒庸之屬。釋文云。鄝又作蓼。按坊記陽矦繆矦卽淮南氾論訓之陽矦蓼矦。繆者,字誤耳。前志六安國。後志廬江郡。皆作蓼。許不謂此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