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六】【林部】林
平土有叢木曰林。从二木。凡林之屬皆从林。力尋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周禮林衡注曰。竹木生平地曰林。小雅依彼平林傳曰。平林,林木之在平地者也。丌部曰。野外謂之林。引伸之義也。釋詁,毛傳皆曰。林,君也。假借之義也。從二木。力尋切。七部。凡林之屬皆從林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lín 注音:ㄌㄧㄣˊ 部首:木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4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SSY 五笔98版:SSY 笔划:123412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797 十进制:26519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会意;从二木 |
【卷六】【林部】林
平土有叢木曰林。从二木。凡林之屬皆从林。力尋切
平土有叢木曰林。周禮林衡注曰。竹木生平地曰林。小雅依彼平林傳曰。平林,林木之在平地者也。丌部曰。野外謂之林。引伸之義也。釋詁,毛傳皆曰。林,君也。假借之義也。從二木。力尋切。七部。凡林之屬皆從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