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一】【??部】??
血理分衺行體者。从??从血。脈,??或从肉。衇,籒文。莫獲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血理分衺行體中者。理分猶分理。序曰。見鳥獸蹏迒之迹。知分理之可相別異。衺行體中,而大??在寸口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也。从??。从血。會意。不入血部者,重??也。??亦聲。莫獲切。十六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mài 注音:ㄇㄞˋ 部首:血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2 部外笔划:6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RETL 笔划:333534325221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扩充-B Unicode十六进制:U+275B4 十进制:161204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一】【??部】??
血理分衺行體者。从??从血。脈,??或从肉。衇,籒文。莫獲切
血理分衺行體中者。理分猶分理。序曰。見鳥獸蹏迒之迹。知分理之可相別異。衺行體中,而大??在寸口。人手卻十分動脈爲寸口也。从??。从血。會意。不入血部者,重??也。??亦聲。莫獲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