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五】【皿部】皿
飯食之用器也。象形。與豆同意。凡皿之屬皆从皿。讀若猛。武永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飯食之用器也。飯汲古閣作飮。誤。孟子。牲殺器皿。趙注。皿所以覆器者。此謂皿爲幎之假借。似非孟意。象形。與豆同意。上象其能容。中象其體。下象其底也。與豆略同而少異。凡皿之屬皆从皿。讀若猛。按古孟猛皆讀如芒。皿在十部。今音武永切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mǐn 注音:ㄇㄧㄣˇ 部首:皿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5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LHNG 五笔98版:LHNG 笔划:25221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6BF 十进制:30399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单一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象形 |
【卷五】【皿部】皿
飯食之用器也。象形。與豆同意。凡皿之屬皆从皿。讀若猛。武永切
飯食之用器也。飯汲古閣作飮。誤。孟子。牲殺器皿。趙注。皿所以覆器者。此謂皿爲幎之假借。似非孟意。象形。與豆同意。上象其能容。中象其體。下象其底也。與豆略同而少異。凡皿之屬皆从皿。讀若猛。按古孟猛皆讀如芒。皿在十部。今音武永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