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四】【刀部】劈
破也。从刀辟聲。普擊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破也。此字義與副近而不同。今字用劈爲副。劈行而副廢矣。劈與副古經有相通者。大宗伯疈辜祭。疈在一部。故書疈爲罷。大鄭釋爲披磔牲以祭。罷披破同十七部。劈在十六部。此其音義相通之證也。考工記假薜爲劈。注云。薜,破裂也。又或假擘爲之。張衡賦云分肌擘理是也。从刀。辟聲。普擊切。十六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pī,pǐ 注音:ㄆㄧ ㄆㄧˇ 部首:刀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5 部外笔划:13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NKUV 五笔98版:NKUV 笔划:513251414311253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288 十进制:21128 |
【汉字结构】 | 上下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刀、辟声 |
【卷四】【刀部】劈
破也。从刀辟聲。普擊切
破也。此字義與副近而不同。今字用劈爲副。劈行而副廢矣。劈與副古經有相通者。大宗伯疈辜祭。疈在一部。故書疈爲罷。大鄭釋爲披磔牲以祭。罷披破同十七部。劈在十六部。此其音義相通之證也。考工記假薜爲劈。注云。薜,破裂也。又或假擘爲之。張衡賦云分肌擘理是也。从刀。辟聲。普擊切。十六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