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鄿
康熙字典部首:邑
康熙字典笔划:23 部外笔划:16
康熙字典解释:
《集韻》居希切,音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沛郡有鄿縣。高帝破黥布,都尉治。《正字通》一說作蘄。◎按蘄爲楚地,不屬沛郡,不可强合爲一也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qí 注音:ㄑㄧˊ 部首:阝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7 部外笔划:15 繁体部首:邑 笔划:19 部外笔划:16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AKKB 五笔98版:AKKB 笔划:1222512512511125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913F 十进制:37183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《集韻》居希切,音機。《前漢·地理志》沛郡有鄿縣。高帝破黥布,都尉治。《正字通》一說作蘄。◎按蘄爲楚地,不屬沛郡,不可强合爲一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