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棄
康熙字典部首:木
康熙字典笔划:12 部外笔划:8
康熙字典解释:
〔古文〕弃????《唐韻》詰利切《韻會》磬致切《正韻》去冀切,??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漢典
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《詩·召南》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简体:弃
拼音:qì 注音:ㄑㄧˋ 部首:木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2 部外笔划:8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YCAS 五笔98版:YCAS 笔划:4154122112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8C4 十进制:26820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〔古文〕弃????《唐韻》詰利切《韻會》磬致切《正韻》去冀切,??音器。《說文》捐也。《爾雅·釋言》忘也。《詩·周南》不我遐棄。《禮·冠禮·祝辭》棄爾幼志,順爾成德。
漢典
考證:〔《爾雅·釋詁》忘也。〕 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〔《詩·召南》不我遐棄。〕 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