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筇
康熙字典部首:竹
康熙字典笔划:12 部外笔划:6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??渠容切,音蛩。竹名,可爲杖。《前漢·西南??傳》張騫言在大夏見蜀布、筇竹杖。《廣志》笻竹出南廣卭都縣。《蜀都賦·劉逵註》笻竹出興古盤江縣,中實而高節。《戴凱之·竹譜》竹之堪杖,莫尚於笻。磥砢不凡,狀若人功。豈必蜀壤,亦產餘邦。一曰扶老,名實縣同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qióng 注音:ㄑㄩㄥˊ 部首:竹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1 部外笔划:5 繁体部首:竹 笔划:12 部外笔划:6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TABJ 五笔98版:TABJ 笔划:3143141215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7B47 十进制:31559 |
【汉字结构】 | 上下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竹、邛声 |
《廣韻》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??渠容切,音蛩。竹名,可爲杖。《前漢·西南??傳》張騫言在大夏見蜀布、筇竹杖。《廣志》笻竹出南廣卭都縣。《蜀都賦·劉逵註》笻竹出興古盤江縣,中實而高節。《戴凱之·竹譜》竹之堪杖,莫尚於笻。磥砢不凡,狀若人功。豈必蜀壤,亦產餘邦。一曰扶老,名實縣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