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五】【鬯部】??
列也。从鬯吏聲,讀若迅。疏吏切文五 重二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列也。列當从玉篇作烈。字之誤也。烈,火猛也。引伸爲凡猛之偁。??謂酒氣酷烈。左傳。嘉栗旨酒。栗讀爲烈。??引伸爲迅疾之義。今俗用駛疾字當作此。从鬯。??鬯灌地。臭陰達於淵泉。其氣烈也。叓聲。讀若迅。吏聲卽史聲。史與迅雙聲。唐韵疏吏切。古音亦在一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shǐ 注音:ㄕˇ 部首:匕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6 部外笔划:14 繁体部首:鬯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QOBQ 笔划:34444452151251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扩充-B Unicode十六进制:U+29C22 十进制:171042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五】【鬯部】??
列也。从鬯吏聲,讀若迅。疏吏切文五 重二
列也。列當从玉篇作烈。字之誤也。烈,火猛也。引伸爲凡猛之偁。??謂酒氣酷烈。左傳。嘉栗旨酒。栗讀爲烈。??引伸爲迅疾之義。今俗用駛疾字當作此。从鬯。??鬯灌地。臭陰達於淵泉。其氣烈也。叓聲。讀若迅。吏聲卽史聲。史與迅雙聲。唐韵疏吏切。古音亦在一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