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三】【殳部】杸
軍中士所持殳也。从木从殳。《司馬法》曰:“執羽从杸。”市朱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軍中士所持殳也。軍中士所持殳。不必皆用積竹。故字從木。从木殳。市朱切。古音在四部。司馬法曰。執羽從杸。從字依廣韵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shū,duì 注音:ㄕㄨ ㄉㄨㄟˋ 部首:木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8 部外笔划:4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SMCY 五笔98版:SWCY 笔划:1234355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778 十进制:26488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三】【殳部】杸
軍中士所持殳也。从木从殳。《司馬法》曰:“執羽从杸。”市朱切
軍中士所持殳也。軍中士所持殳。不必皆用積竹。故字從木。从木殳。市朱切。古音在四部。司馬法曰。執羽從杸。從字依廣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