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撻
鄉飲酒,罰不敬,撻其背。从手達聲。??,古文撻。《周書》曰:“??以記之。”他達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鄉?酒罰不敬。撻其背。周禮閭胥。凡事掌其比。觵撻罰之事。故書或言觵撻之罰事。鄭云。觵撻者,失禮之罰。觵用酒。其爵以兕角爲之。撻,扑也。按鄭但云失禮。許必系之鄉飲酒者,禮莫大於此。惟此可登時行觵撻也。从手。??聲。他??切。十五部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简体:挞
拼音:tà 注音:ㄊㄚˋ 部首:扌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5 部外笔划:12 繁体部首:手 笔划:16 部外笔划:13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RFUP 五笔98版:RFUP 笔划:12112143111245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4BB 十进制:25787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二】【手部】撻
鄉飲酒,罰不敬,撻其背。从手達聲。??,古文撻。《周書》曰:“??以記之。”他達切
鄉?酒罰不敬。撻其背。周禮閭胥。凡事掌其比。觵撻罰之事。故書或言觵撻之罰事。鄭云。觵撻者,失禮之罰。觵用酒。其爵以兕角爲之。撻,扑也。按鄭但云失禮。許必系之鄉飲酒者,禮莫大於此。惟此可登時行觵撻也。从手。??聲。他??切。十五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