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渟
康熙字典部首:水
康熙字典笔划:13 部外笔划:9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廣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??音庭。《埤蒼》渟,水止也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決渟水致之海。或作亭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其水亭居。 又與停同。《後漢·趙岐傳》渟車呼與共載。 又《集韻》湯丁切,音廳。與汀同。水際平地也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tíng,tīng 注音:ㄊㄧㄥˊ ㄊㄧㄥ 部首:氵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2 部外笔划:9 繁体部首:水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IYPS 五笔98版:IYPS 笔划:44141251451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E1F 十进制:28191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氵、亭声 |
《廣韻》特丁切《集韻》《韻會》《正韻》唐丁切,??音庭。《埤蒼》渟,水止也。《史記·李斯傳》決渟水致之海。或作亭。《前漢·西域傳》其水亭居。 又與停同。《後漢·趙岐傳》渟車呼與共載。 又《集韻》湯丁切,音廳。與汀同。水際平地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