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涒
食已而復吐之。从水君聲。《爾雅》曰:“太歲在申曰涒灘。”他昆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食巳而復吐之。未聞。江賦涒粼,謂水皃。从水。君聲。他昆切。十三部。爾雅曰。大歲在?曰涒灘。釋天文。高誘曰。涒,大也。灘,循也。萬物皆大循其情性也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tūn,yūn 注音:ㄊㄨㄣ ㄩㄣ 部首:氵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0 部外笔划:7 繁体部首:水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IVTK 五笔98版:IVTK 笔划:4415113251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D92 十进制:28050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十一】【水部】涒
食已而復吐之。从水君聲。《爾雅》曰:“太歲在申曰涒灘。”他昆切
食巳而復吐之。未聞。江賦涒粼,謂水皃。从水。君聲。他昆切。十三部。爾雅曰。大歲在?曰涒灘。釋天文。高誘曰。涒,大也。灘,循也。萬物皆大循其情性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