康熙字典条目:樨
康熙字典部首:木
康熙字典笔划:16 部外笔划:12
康熙字典解释:
《字彙補》心妻切,音犀。江南謂桂曰木樨。又木樨花,劍名也,出回回國。見《昭示奸黨錄》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xī 注音:ㄒㄧ 部首:木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6 部外笔划:12 繁体部首:木 笔划:15 部外笔划:11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SNIH 五笔98版:SNIG 笔划:1234513241343112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6A28 十进制:27176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左右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形声;从木、犀声 |
《字彙補》心妻切,音犀。江南謂桂曰木樨。又木樨花,劍名也,出回回國。見《昭示奸黨錄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