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諴
和也。从言咸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不能諴于小民。”胡毚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和也。和當作龢。某氏注尚書同。从言。咸聲。胡毚切。七部。周書曰。不能諴于小民。洛誥文。不今。各本作丕。宋本説文,宋本集韵皆作不。詩書丕多通不也。能,鉉有鍇無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xián 注音:ㄒㄧㄢˊ 部首:言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16 部外笔划:9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YDGT 五笔98版:YDGK 笔划:41112511312515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8AF4 十进制:35572 |
【汉字结构】 | |
【造 字 法】 |
【卷三】【言部】諴
和也。从言咸聲。《周書》曰:“不能諴于小民。”胡毚切
和也。和當作龢。某氏注尚書同。从言。咸聲。胡毚切。七部。周書曰。不能諴于小民。洛誥文。不今。各本作丕。宋本説文,宋本集韵皆作不。詩書丕多通不也。能,鉉有鍇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