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陳昌治刻本『說文解字』
【卷二】【小部】小
物之微也。从八,丨見而分之。凡小之屬皆从小。私兆切
清代段玉裁『說文解字注』
物之微也。从八,丨見而八分之。八,別也。象分別之形。故解从八爲分之。丨才見而輒分之。會意也。凡?物分之則小。私兆切。二部。凡小之屬皆从小。
【基本信息】 |
拼音:xiǎo 注音:ㄒㄧㄠˇ 部首:小部 |
【简/繁体笔划】 | 笔划:3 |
【常用输入法】 | 五笔86版:IHTY 五笔98版:IHTY 笔划:234 |
【字库编码】 | CJK 统一汉字 Unicode十六进制:U+5C0F 十进制:23567 |
【汉字结构】 | 单一结构 |
【造 字 法】 | 象形;像沙粒形 |
【卷二】【小部】小
物之微也。从八,丨見而分之。凡小之屬皆从小。私兆切
物之微也。从八,丨見而八分之。八,別也。象分別之形。故解从八爲分之。丨才見而輒分之。會意也。凡?物分之則小。私兆切。二部。凡小之屬皆从小。